张家和律师,蚌埠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甲将乙殴打之轻伤,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乙又提出要求到法院自诉。现有人出面调解,两人“私了”,乙现在不想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但又担心以后甲还欺负他,请问如果再过几年乙是否还可以就该案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自诉刑事案件在此情况下是否还有诉讼时效之说
这位朋友将民法当中的诉讼时效问题与刑法当中的追诉时效问题混淆了。根据我国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扰乱法庭秩序应当如何处理。法庭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活动。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在场的旁听群众和记者等人员都必须自觉地遵守法庭纪律。
为保证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开庭前,书记员都要当庭宣读法庭纪律,如在法庭上,想要发言必须先经过审判长同意;法庭上不得高声喧哗、吵闹;未经允许不得摄像、拍照、记录;听从审判长指挥等。如果有人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告诉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行为加以制止;对不听制止,仍然继续违反法庭秩序的,可以让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对那些态度恶劣,造成的后果、影响比较坏,损害法庭的尊严,使审判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进行罚款、拘留时,合议庭应当制作决定书,经本院院长批准。
被处罚的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的扰乱法庭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